加文(Gavin) 发表于 2011-11-12 19:06:53

与其技术反垃圾邮件,不如法律监管

朋友发了份邮件给我,我用Outlook Express半天没收到。
再用Web浏览器登陆邮箱,才发现邮箱躺在“垃圾邮箱”文件夹里。
纳闷,不知道现在的邮件服务商到底怎么来“识别”垃圾邮件的。
我觉得与其这样,不如法律起到监管的作用。

山坛兄弟 发表于 2011-11-14 09:44:05

这个没有办法,目前中国互联网的相关法制基本还是空白!

加文(Gavin) 发表于 2011-11-14 18:39:56

是啊。这让我想到很无趣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与其技术反垃圾邮件,不如法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