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980 发表于 2008-5-23 09:56:57

就加下A记录就好了吗?别的不要加或者修改吗?

wxhsh 发表于 2008-5-23 09:59:22

回复 11楼 的帖子

把MX记录对应到此A记录即可,OK?

kevin980 发表于 2008-5-23 10:05:43

好的,谢谢!!我试试,请问您的QQ是多少啊?以后有问题我可以请教你啊?

wxhsh 发表于 2008-5-23 10:06:55

回复 13楼 的帖子

偶QQ不用的,不过我把我的MSN发给你了

kevin980 发表于 2008-5-23 10:09:21

你的MSN多少啊?:) :) :) :)

wxhsh 发表于 2008-5-23 10:09:59

回复 15楼 的帖子

查看你的论坛短消息。

tdk 发表于 2008-5-23 10:50:48

除非紧急问题,还是希望你们论坛讨论
我能学东西啊

zhouhongliang 发表于 2008-6-4 14:50:51

MX记录不可以指向别名:

这几天在看postfix,正好看到dns数据库存规划的部分,里面是这样说的,所以以下只是和wxhsh探讨:

MX记录不可以指向别名。MX记录所指的主机名称,不应该是别名(CNAME记录)。在正常情况下,当MTA在检查MX记录列表时,是依据自己的“规范名称”是否在列表中,而决定要不要排除优先程度低于自己的MX主机,为了避免邮件循环,请确定列在MX记录中的是规范名称,而非别名,就算MTA能接受CNAME记录(如果MTA能够查出并使用规范名称),也可能在递减邮件时造成问题。

wxhsh 发表于 2008-6-4 16:12:15

回复 18楼 的帖子

LS所说的是正确的,我的回答过于草率了些,给大家造成了误导,很感谢你纠正了我的错误。

lwz_08 发表于 2008-6-4 18:41:27

:lol 别名记录是无法直接指向IP的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在线等啊,老黑一直在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