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气一身 发表于 2006-7-27 14:48:12

这是我找到的关于逻辑炸弹的资料,是不是觉的很可怕呢?

全国反病毒五厂商对江民公司逻辑炸弹事件的
联 合 声 明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一九九七年六月下旬,北京江民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其反病毒软件
KV300的L++版本,该版本在特定条件下对计算机实施破坏,即实施计算机软
件逻辑炸弹,该程序触发后造成计算机数据丢失、计算机不能从软盘或硬盘引
导,有物理损坏的假象,其结果与某些计算机病毒的破坏作用相似,给众多用
户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也严重败坏了中国计算机反病毒软件厂商与市场的
形象与声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第二十三条明确
规定,“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都是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江民公司为维护其自身利益不惜触犯法律,在其产
品中安装逻辑炸弹,使得所有使用KV300的用户都有可能遭受该逻辑炸弹的攻
击,由于该软件升级还采用了Internet发布的形式,所以其影响的波及面更是
不可估量。

  基于上述事实已经在公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北京北信源自动化技术有
限公司、北京华美星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瑞星电脑科技开发公司、
河南省经纬软件有限公司、四川蓝剑科技服务公司等厂商联合作如下的公开声
明:

  一、作为一个计算机安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商,在其产品中注入逻辑炸弹,
我们认为是严重的以计算机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商业利益的知法犯法的行为,
这种在全国短期爆发与蔓延的灾害也是我国计算机安全史上绝无仅有的,它严
重侵害了全国广大计算机用户的权利与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与连带问
题。为了保护反病毒软件的声誉与厂商形象、并回答用户的强烈质疑,我们联
合声明对实施逻辑炸弹的行为表示愤慨与道义上的谴责;

  二、同时我们也声明无论对于任何情况,我们过去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
在任何产品中采用任何报复措施。我们今后将加强合作与交流,联合一致统一
反病毒的科学概念,规范反病毒软件的商业行为与市场秩序,培育市场环境,
缔结有利于全国用户利益的其他约定,以更好地为广大计算机用户服务;

  三、如果各地计算机用户遭受上述问题,建议首先向公安主管部门进行汇
报,同时各厂商也有义务帮助用户解决技术问题;

  四、本文自发布起在我们各公司互联网网点上公布,传媒公开转载无需再
经过授权。

北京北信源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华美星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瑞星电脑科技开发公司 
河南省经纬软件有限公司 
四川蓝剑科技服务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sunflower66 发表于 2006-7-27 16:09:31

可爱的家BBS啊,好古老的BBS站了,好怀恋那里呢

菊花茶 发表于 2006-7-28 01:44:08

呵呵,陈年旧事了,想不到江民还有这么一段“光辉历史”

一只猫 发表于 2006-7-28 03:22:23

当年江民的逻辑炸弹的确弄的自己很被动

zijingyeshao 发表于 2006-7-28 15:53:35

好事没见有多少江民的事情,只要有不好,总跟他们有关

穿行 发表于 2006-7-28 22:37:59

了解了.原来逻辑炸弹是这么回事.还好我那时用的不是江民.

心情有些乱 发表于 2006-7-28 23:30:00

呵呵,江民总是那么多的事情.不是逻辑炸弹就是盗取卡吧数据,

匪气一身 发表于 2006-7-29 08:04:50

我有一点很是不理解的,就是他们为什么要弄这个逻辑炸弹啊?

sunflower66 发表于 2006-7-29 16:14:28

据KV自己说是为了防止盗版,但是它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

一只猫 发表于 2006-7-29 23:55:19

什么防止盗版.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卡吧厉害但是,卡吧为什么不放逻辑炸弹?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到底国内哪家反病毒公司是最理想的?